哺乳期的孩子怎么才会判给男方
一、哺乳期的孩子怎么才会判给男方
在哺乳期内,子女的抚育权并非必然归属女方。
若女方罹患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致使子女无法与之共处生活;或者存在负有抚育责任却未尽到此项职责,而男方又提出子女应随他生活等情况出现时,那么子女亦可能选择和父亲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案件涉及未成年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哺乳期老公不管不问孩子算什么罪
该行为属于违法范畴。
在哺乳期间,若男方对配偶置之不理,则无疑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扶助责任的严格规定。
众所周知,尽管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皆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但当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向其索取必要的费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女性处于哺乳期的特殊时期,由于其身体状况较为脆弱,男方更应承担起相应的扶助责任。
如若男方未能尽到此项义务,女方有权通过申请调解等方式,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助的法定义务。
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需要得到扶助时,在另一方未能履行扶助义务的前提下,享有向其索取扶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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