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由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哪些事由可以变更
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有权裁决变更子女监护权:
首先,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独立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
在照顾孩子方面疏于职责,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这种情况已经对孩子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者,若孩子已年满十周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最后,如果有其他合理的原因需要改变现有的监护权状况。
如果父母双方就变更关系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那么这一请求也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内容: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如何查看的进度
法院有微信的话,你可以直接用微信查案子进度;或者打给主审法官问问吧;拿着自己的,到法院看看案子咋样了。
不过别火急火燎地冲过去哦,先打个电话问问这个法院档案室什么时候开门,毕竟有的档案室在别的地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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