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什么证据能争抚养权和抚养权
一、要什么证据能争抚养权和抚养权
1、孩子的观点至为关键
在对待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给予十岁以上孩子充分的权利表达意见,并且将这些意见详细记录入册。
无论是在婚姻破裂之前还是在这段过程之中,为孩子提供有效的心理辅导以确保他们愿意跟随自己生活,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十岁以上的孩子相较于我们这一代人通常更加成熟,对于的涵义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已经有了基本且全面的理解。
尽管如此,这种伤害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让孩子跟随对他们成长最有益的一方生活,可以视为对他们的一种补偿和弥补。
2、收集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证据
在城市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许多时候,实际负责照顾孩子的并非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针对学龄前儿童,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来承担。
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看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常常成为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3、收集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
即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例如薪资收入、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不大,也不能忽视其中的差异。
例如,一方的道德品质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道德品质,将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获取这方面的证据,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4、收集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尽可能地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受影响。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其中一方所处的地理位置离学校更近,或者生活区域更为成熟,那么对于孩子上学和日常生活来说,无疑是最为便利的。
在这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一般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二、拒绝抚养同父异母兄妹犯法吗
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
若兄长或姐姐具有负担能力,且其父母已去世或无法承担起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弟弟或妹妹,他们便负有法定的义务;反之,若兄长或姐姐本身无负担能力,即使其父母已经离世或者丧失了抚养能力,对这些未成年的弟弟或妹妹也无需承担扶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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