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流浪离婚孩子怎么判
若您有意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您有权这么做。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议题,通常需要夫妻双方预先进行充分的协商确认,然而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正式诉讼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请注意,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并综合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归母亲所有。
当然,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1.母亲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例如癌症),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例如对子女实施遗弃、虐待行为),而父亲则坚决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等等。
其次,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将会优先考虑条件更为优越的一方作为孩子的抚养人。
再次,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且尚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子女能够跟随自己生活,此时法院会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个人素质、家庭的生活环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亲密度等等。
最后,当涉及到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他们的抚养权问题出现争议时,法院会尊重子女自身的意愿。
此外,父母双方还可以自行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这需要双方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协助下完成抚养协议的签订。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孩子怎么判男方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抚养权确实可赋予男方:首先,鉴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病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健康隐患,这些病患将会对孩子的成长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其次,女方长期远离家庭生活,未尽到其作为母亲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再者,男方若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失去了能力也是一种考虑因素;另外,如果男方年龄较大,生殖机会相对渺茫,但女方恰恰正处良好的生育阶段;最后,倘若女方存在不良嗜好或是其他精神品行方面的问题,这也可能为孩子带来潜在影响。
同时,若女方的收入水平较低并且工作稳定性差,缺乏长期定居场所,这种情况也应被视为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