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望在高速公路醉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高望在高速公路醉驾怎么处罚?
高望在高速公路醉驾应当是吊销,同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高速公路上醉驾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此属于罪。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在当代的社会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是非常危险的,这和普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相比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更加严重的,因此发生之后那么一次性扣除12分,同时是需要对此吊销驾照,并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则是6个月以下的,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
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的犯罪行为在有关的法律上的会有明确的的规定的,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也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定要注意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遵守相关的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避免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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