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孩子怎么判法院
一、离婚有孩子怎么判法院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离婚事件时,对于子女的问题应该以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维护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准,并且要从父母亲各自的能力和抚养条件这两个方面去全面地衡量和处理。
当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时,如果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跟自己共同生活,那么子女可以选择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如果子女已经长期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而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也有能力并愿意协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子女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优先考虑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有案底的话离婚孩子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具有犯罪前科的男方所生的子女归属问题时,需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哪种环境能为孩子的身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决定把孩子的抚养权赋予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一方。
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相当,那么孩子被判给母亲的可能性相对较高,这主要是由于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秉持着“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裁决。
如果父亲的抚养能力明显强于母亲,即便他曾有过犯罪记录,孩子的抚养权仍有可能被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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