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夫妻男方怎样争取孩子权
在涉及离婚方面的诉讼案件中,若男方有以下情况任意一项出现时,均可视情况努力为自身寻求权的机会:首先,男方需要提供无可辩驳的证据来证实与自己共同生活将有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其次,倘若女方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重大病症;再次,男方如证实在这段时间内,女方由于长时间外出未归且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最后,如果女方存在不良嗜好或者其他道德品质问题,可能对未成年子女产生负面影响。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离婚原告自费孩子你问被告要吗
离婚后,未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孩子所需的生活费、费及医疗费等费用,这就是所谓的“抚养费”。
抚养费金额取决于孩子需求、双亲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生活水准。
同样有权享受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受任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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