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可不可以争取抚养权
一、离婚男方可不可以争取权
在离婚之后,倘若女方出现下列任何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男方就有权获得抚养权:首先,存在具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并且男方提出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其次,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则孩子难以与其共同生活;最后,如果孩子确实因为其他原因,无法适应与母亲共同生活的环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离异后孩子怎么给
在离婚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费用,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具体额度。
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对于具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计算和支付;而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比例则可以适当提高;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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