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至1人重伤是交通肇事罪吗
一、全责至1人重伤是吗
在涉及导致一名重伤人员的案例中,若肇事者所负有的事故责任为全责或主责,且行为人存在如下任一情节的,将被视为构成了罪: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在事故发生时处于饮车、吸食驾车的状态;未持有有效驾驶证进行驾驶;驾驶着已知晓其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辆;明知所驾驶的车辆属于无牌照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承载能力进行驾驶;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等情况。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二、交通肇事罪可以提附带吗
首先,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必须遵循刑事诉讼程序作为优先处理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是有权利就被告方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提出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的。
简而言之,当被害一方因为犯罪分子的恶劣行径遭受了实际物质上的损失时,他们将有权在刑事诉讼阶段,同时展开对该事件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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