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对方有责任但是拒绝去4s店修理怎么处理
一、对方有责任但是拒绝去4s店修理怎么处理
鉴于警方已经判定对方为全责方,因此该方所持有的相关证件暂扣于警局。
如若对方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选择不签署警方处理此事的认定书,如此一来,他们的证件便无法予以归还。
如此操作之后,相信对方将不得不妥协并进行积极配合。
其次,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建议由其所在的保险以及受损害方共同赴往4S店进行损失评估。
毕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他们自然会担忧受损害方可能存在的滥估行为,即维修过程中可能衍生出的超出本次事故范围的部分。
只要我们能够确保损失评估的准确性,相信对方应当会接受这一提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刑事上诉状怎么规定的
关于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赔偿项目及其对应数额的确立,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一复杂领域的过程中,有必要引起特别关注和重视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首先,被害人或者其依法确定的代理人、近亲人均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中提出附带,以寻求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其次,赔偿内容的限制性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由于侵犯生命权、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与死亡,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不被允许进行赔偿的。
然而,如果涉及到金的问题,同样也会面临一般性的不受理情况;再次,保险公司的责任问题:若肇事车辆已经投保了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根据相关的,保险公司应该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而超出该范围的部分,则将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最终的赔偿义务;最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赔偿金额应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
例如,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我们可以准确地计算出应当赔偿的死亡赔偿金、被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
至于上诉过程,在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中,原告方需要详细阐述请求赔偿的理由、依据以及相关的计算方式,同时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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