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义肇事逃逸
一、怎么定义
1.无合法缘由擅自离去,理所当然视为逃逸根据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所谓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意图规避法律责任,在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之后选择逃跑的行为。
如果肇事者没有法定事由或正当理由,径自离开了事故现场,那么应视为其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
2.逃脱事故现场后已具备报警条件却未履行该义务,或具备投案条件却故意拖延不肯归案的,均应视为逃逸。
3.即使有人代为承担责任,肇事者仍然要面临逃逸的严重惩罚。
若肇事者让他人代替自己承担责任,则将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倘若顶替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4.对受伤人员不施予援手导致其二次遭受撞击,同样属于逃逸致死的范畴。
逃逸致死不仅仅涵盖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的情况,同时也包括受害者因受伤无法自行离开现场,进而被其他车辆再次碾压致死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怎么定罪肇事逃逸的人
1.明确了解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只要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并不负有事故责任,就毅然决定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饮驶或者无照驾驶等嫌疑,即使在报案之后,也未能按照规定在事故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反而选择弃车而去,然后再返回现场;
4.即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已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仍未按照规定进行报案并且擅自从医院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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