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需要如何认定
一、需要如何认定
所谓,就是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不报警逃跑的行为。
怎么看这事儿呢?主要考虑这么几点:一是肇事者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开车撞到了什么;二是从现场环境来看,时间、地点、路上情况等等是不是都表明他应该知道;三是了解他有没有逃避责任的想法,比如逃避刑事责罚、民事赔偿之类的。
最后就是看看他有没有真的跑掉。
这里说的“跑”可不仅仅是实际行动上的逃跑,还包括什么时候逃走才算是逃逸的问题。
这些都是在交警第一次处理之前的这段时间里要搞清楚的事情。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需要怎么定责
首先呢,要是某个人因为他自己的原因犯了错,比如做了个的动作,那这个人就要承担全责啦。
然后,如果出事跟其他人没关系的话,别人就不用担责哦。
再说到另外两种情况,先说主要责任吧。
有时候,主要是因为一个人犯规了,然后其他人才跟着做错事,那么主要的责任人就要负责大部分的责任,而那些跟着做错事的人或者是第三方就要负次要责任咯。
最后嘛,还有个同等责任的例子。
就是说啊,造成交通事故的人都有错误的行为,但是每个错误的程度都差不多,所以大家就都有责任啦。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