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肇事逃逸者怎么处罚
一、诉讼肇事逃逸者怎么处罚
对于肇事逃逸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
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必须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罚款缴纳。
若逾期未缴,则每日需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如仍未能按时缴纳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向人民提出申请。
肇事逃逸,即,是指行为人在发生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新交规
而未罪成者,交管局将罚二百至二千元。
若违法交通法令导致重伤害或死伤者或损毁公共财产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刑期或拘留;肇事者若逃逸或有其他极其恶劣行为,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则处以七年以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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