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一、保险如何赔偿
1. 保险公司需根据书、伤病资料、医疗票据等信息进行理赔;
2. 理赔金额为保险责任范围内应由投保人负担的部分;
3. 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补贴、营养费、误工损失、死亡或残疾补偿、丧葬费、精神慰问金、被生活费、后续疗养费、辅助设备、器具等均属理赔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对方全责人死了和我有关系吗
若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对方全责,那么其应负责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先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赔,如若尚有不足之数,肇事方须自行承担。
您有权主张以下主要赔偿项目及其相应标准:包含医疗费用、误工时间与薪资损失、专门看护人员所需的费用、因交通事件而产生的路途交通费、在旅店住宿的相关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
若因此次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您还可索求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以及;若不幸身故,您的家属亦可向肇事方提出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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