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谅解书责任是什么
一、罪刑事谅解书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若在触犯交通肇事罪之后,涉案人员得到受害者家属所给予的谅解,检方可根据具体案情斟酌做出不起诉裁决。
倘若面临起诉情况,则法院有可能会考虑减轻或从轻量刑。
对于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或的刑事责任;而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认定情节
众所周知,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由于某些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和责任,不惜驾驶或遗弃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采取极端手段潜逃藏匿。
对于判断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精确地分析和研究。
首先要考虑该行为人是否有明确的主观意愿,即逃避法律的追究,这其中不仅包括对刑事法律的规避,还包括对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的逃避。
我们还要考察行为人在客观事实上是否确实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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