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一、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2条第1款明确指出,交通肇事者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或:
(1)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力额达30万元以上。
第2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车;
(2)无驾照驾车;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仍驾驶;
(4)明知无牌证或报废仍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追查。
决定是否立案需区分事故责任及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
仅有违章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不视为犯罪,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肇事赔偿不起怎么办
若系肇事者无力偿还,可诉至人民法院。
经审结,裁决下达且有效后,如对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即可启动程序。
倘若对方名下资产充足,则可强制执行。
反之,如为己方无法支付,可尝试在对方提出索赔之前与其协商解决。
如己方汽车已购买,则保险应对其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负责。
依据《》第七十四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不能达成或调解书生效后未能履行,各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并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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