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患有精神病离婚孩子怎么样判决
一、一方患有精神病离婚孩子怎么样判决
在涉及精神疾病离婚的案例中,通常情况下,会将子女的判决给身体健康且具备能力的那一方。
如果精神病人的法定能够承担起照顾该精神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重任并且自愿承担这一职责,那么在征得配偶的同意后,也可以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代为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或者当精神病人的配偶确实存在不适合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困境时,此时亦可考虑将未成年子女交由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代位养育,但是在此之前应该充分尊重和听取监护人的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的话孩子怎么算的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根据相关,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首先,假如有稳定且固定收入的情况下,父母亲方所承担的抚养费应为每月总收入的20%-30%;若同时多名未成年子女,比例原则上需要适当提高,但是上限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假设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金额将按照该年度或者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计算,参考以上的比例规则。
在某些特殊状况下,例如未成年子女长期遭受重大疾病困扰或是出现残疾等问题时,也可适当对抚养费的金额进行调整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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