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警不拘留对方,合理吗
一、交警不拘留对方,合理吗
在交通事故肇事者主动投案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特殊情况下,司法部门有可能决定不对其进行拘留处理。
此处提到的刑事诉讼拘留是指公安局及人民检察院等执法机构,在针对直接接到的案件进行调查侦破工作期间,面对某些法定紧急状况时,采用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即暂时限制特定或重要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交警不立案怎么办
您可前往督察大队,提交与此相关的材料并投诉该警员。
同时,请求他们加快处理您的案件。
此外,您还可向交警支队投诉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如能提供交警故意拖延的确切证据更好。
若涉及到重大伤亡事件,我们建议您先勘查现场,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以证明交警是否存在故意拖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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