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肇事逃逸如何维权
一、黑车如何维权
所谓“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主体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跑的违法行为。
若此种逃逸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则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当逃逸者归案以后,事故车主有权依据书以求索赔,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对于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严重后果如人员重伤、死亡或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或的处罚;如果在交通运输肇事过程中存在逃逸行为且情节特别恶劣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国道上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对于在引发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的行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惩处。
若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公安机关将予以200至2000元的罚款处罚,同时可能会被处以15日以下的。
针对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但未采取逃逸行为者,除了依法追责其刑事责任外,公安机关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而对于那些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逃逸的人,他们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公安机关也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