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肇事逃逸者
一、怎样判断者
仅当满足下列三方面的全部要件时,方可被判定为构成,否则,对当事人在事故现场离去一律视为逃逸的规定显然过于严苛,且缺乏法律依据和道德基础。
首先,从时间层面来说,处于知晓已发生状态的当事人;其次,从主观意识来看,其行为目的在于规避法律责任;最后,从实际行动上看,当事人确实已经脱离了交通事故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怎样是肇事逃逸罪判几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刑事责任的,将被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同时可予以15天以内的拘留处罚;若该行为已然触犯刑法,则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所谓“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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