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断
一、逃逸如何判断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乃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致使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以及逃避事故责任而驾车或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这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首先,肇事者必须明确知晓自身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其次,其主观动机必须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和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客观事实上,肇事者必须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且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
1.若尚未达致刑事责任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处以罚款,金额在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亦有权吊销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并且终身禁止他们重新获取驾驶资格。
2.对于已经触犯刑法的肇事者,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或其他极其严重恶劣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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