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肇事罪怎么判的
一、请问怎么判的
(1)对于因全责而引发事故并导致一人死亡或一人重伤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基准刑设定为主管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若仅出现一人重伤但具有其他必须定义的具体情形时,其基准刑则为一年有期徒刑;如果无力承担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基准刑将被规定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每额外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随之延长六个月;每额外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相应地增加两个月;同样,每额外增加1万元无法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刑期也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2)对于因主要责任而引发事故并导致一人死亡或一人重伤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基准刑设定为主管的有期徒刑一年;若仅出现一人重伤但具有其他必须定义的具体情形时,其基准刑则为六个月有期徒刑;如果无力承担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基准刑将被规定为三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每额外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随之延长四个月;每额外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相应地增加一个月;同样,每额外增加1.5万元无法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刑期也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3)对于因同等责任而引发事故并导致三人死亡的行为,基准刑设定为主管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此基础上,每额外增加一名死者,刑期将随之延长六个月;每额外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随之延长两个月;如果无力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30万元,那么每额外增加3万元,刑期就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4)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所得到的刑期不足以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时,应适用拘役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新交规交通肇事罪怎么判
(1)在中承担全部责任,导致一名人员死亡或一名人员重伤并在逃逸情况下,基准量刑标准应为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若存在特定的定罪情节,例如因重伤致人定罪,基准量刑标准则应为一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无法赔偿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基准量刑标准将为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增加六个月;每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增加两个月;而对于无法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万元,刑期也将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2)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导致一名人员死亡或一名人员重伤并在逃逸情况下,基准量刑标准应为一年的有期徒刑;若存在特定的定罪情节,例如因重伤致人定罪,基准量刑标准则应为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如果无法赔偿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基准量刑标准将为三个月的拘役。
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增加四个月;每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增加一个月;而对于无法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5万元,刑期也将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3)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导致三名人员死亡的,基准量刑标准应为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每增加一名死亡者,刑期将增加六个月;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增加两个月;而对于无法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部分,每增加3万元,刑期也将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4)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如果最终确定的刑期不足六个月,那么将适用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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