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确定证据
一、怎么确定证据
在涉及的事件中,相关部门必定会展开详尽的调查及举证工作,从而使案件得以更高效地处置。
一旦证据收集完毕且肇事者的逃逸得到确认,那么涉案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所确立的原则,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实际上,具体的惩罚措施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标准予以实施。
所谓“”,是指行为主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若事故当事人自认为无责便擅自驶离现场、在报案之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八种情形,均将被视为。
当肇事者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其已经构成了。
然而,尽管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选择驾车逃逸,但并未因此产生严重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认定肇事逃逸罪
在以下情况中,均可被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首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明知事故已发生却仍驾车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其次,倘若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对此事故并无任何责任,依然选择驾车远离事故现场;再者,交通事故当事人如存在饮驶以及无驾驶等不良行为的嫌疑,同时在报警后不遵守现场等候处理的规定,抛弃车辆离开现场后又返回;此外,倘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进行报案的前提下擅自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时故意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最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选择逃避,或者在离开现场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事故发生的事实;另外,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额明显不足,而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并且有证据显示其是在强制状态下离开现场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