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私了怎么理赔
一、私了怎么理赔
在交通事故中实施了逃逸行为的一方,理所当然地被认定为承当全责一方,因而他们必须依照如下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赔偿:首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有逃逸行为,并且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参加了强制性的保险,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相关的保险公司在其既定责任的险种限制下负责赔偿;其次,如果在交通事故中的涉案机动车辆不明晰,或者该辆车并没有参加强制汽车保险,又或者所产生的医疗救治及安葬费用已经超过了相应车辆所负担的强制性汽车保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必须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上述费用,并且当这类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行为,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撞伤肇事逃逸怎么判定
下列行为可被视为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
1.明确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件当事人却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潜逃至事故现场之外;
2.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自身对于事故并无责任,于是驾车远离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等嫌疑,在报警之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未进行报警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给受伤人员或者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虚假地址以及虚假联系方式后自行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相关调查过程中选择逃避;
7.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应当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
8.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便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同时有证据显示其是在强制状态下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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