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车辆如何鉴定
一、车辆如何鉴定
关于的鉴定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因素与主观心理状态;
2.当事人是否清楚地认知交通事故已经发生并存在逃避法律责任之主观意图;
3.当事人是否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
4.当事人是否已经从交通事故现场脱离;
5.当事人是否未履行法定的义务,如未积极参与救治伤员及财产损失、未向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以及未在现场等待处理等;
6.当事人是否未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逸:
1.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却仍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当事人自认无责,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3.当事人因涉嫌酒驾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报警后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遗弃车辆后又返回现场;
4.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后,未进行报警处理便无故离开医院;
5.当事人在为伤者或家属提供虚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逃脱;
7.当事人离开现场且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发生交通事故;
8.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真实身份信息,有证据显示其是被迫离开现场。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肇事逃逸是包含两种情况的,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造成了肇事行为,即造成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没有选择接受处理而逃逸,则构成了逃逸情况,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追责和处罚。
二、肇事逃逸重伤怎么赔偿
对于存在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有逃逸者需独自承担起所有责任。
在此情况下,逃逸方必须按照以下的顺序执行赔偿事项:首先,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了逃逸,然而该机动车已经投保了强制性保险,那么保险将依照规定的责任限额对其进行赔偿。
若机动车型号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出自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话,就需要支付诸如急救等费用。
此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将依照相关法规垫付这些费用,而在基金会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讨这笔款项。
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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