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如何立案
一、对方肇事逃逸如何立案
肇事逃逸案件立案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控告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积极报告此类案件;其次,司法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认真迅速地审查;第三,在经过详细审查后,若发现存在确实构成犯罪的事实且这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应当予以立案处理;最后,如果经过审查后认定并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同时必须将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及时告知控告人。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怎样判刑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肇事逃逸致使他人严重受伤的案件,应当依法加以定罪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当此类不幸事件发生后,遇难者因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最终导致重伤的情况下,该行为将被认定为,且具有极其恶劣的情节。
针对此种情形,法律所规定的刑罚标准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这就意味着,在量刑过程中,法官将会综合考虑逃逸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也会关注到其他相关情节,例如肇事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地投案自首、是否对受害者进行了合理的赔偿以及赔偿的诚意与效果等等因素,从而确定最终的具体刑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刑期都不会低于三年。
除此之外,肇事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补偿受害者所遭受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用等方面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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