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标准
一、逃逸怎么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乃是在发生之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出于对法律责任的规避以及对法律追究的恐惧,而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它需要满足以下三个重要的构成要件:首先,肇事者必须明确知晓自己已经引发了交通事故;其次,他必须存在主观上逃避事故责任和法律追究的动机;最后,他必须在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且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立案
关于案件的立案程序如下所示:首先,控告方需要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提出正式控诉;其次,司法机关将会对其提交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严谨而迅速的审查;若经过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应当立即立案处理;反之,如果经过审查后认定并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同时还需将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控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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