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案件如何判刑
一、案件如何判刑
若因违反交通法规致使事故发生且逃逸者,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对于这类逃逸案件的处理相较于单纯的案更为严格。
一般来说,会被判处3年以下或;
对于那些犯有罪行的人员,其刑期将在3年以上7年以下。
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刑期将会在7年以上。
当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肇事者需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时,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便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1)饮酒后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进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照或已报废的机动车仍进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责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在此类情况下,肇事者将按普通交通肇事罪论处,刑期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程序规定》第74条
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终生禁驾。
二、套牌车肇事逃逸怎么追责
发生交通事故时,若对方存在逃逸行为,其相应的责任判定如下:第一种情况,由于事故双方当事人逃逸导致事实真相难以还原,事故的责任无法准确认定,在此情形下,无论各方实际所负责任究竟为何,皆推定为首先逃逸者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事故一方当事人在事故中选择逃逸,然而事故最终被认定为双方均未违反相关,即属于意外事件,那么逃逸方仍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三种情况,倘若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但事故的认定结果显示逃逸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驾驶操作失误,而另一方并无过失,则逃逸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后一种情况,当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后,事故的认定结果表明事故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责任,此时需要在明确过错比例的基础之上,适度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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