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一、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关于的相关刑事诉讼时效问题,需依照法定最高量刑界限来确定具体的期限。
比如,若法定最高量刑在不满五年的范畴内,那么诉讼时效即为五年;若法定最高量刑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诉讼时效相应延长至十年;若法定最高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那么诉讼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量刑为或死刑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
若想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首先,中的相关当事人必须明确知晓已发生了交通意外事件;其次,事故中当事人离开现场必须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最后,当事人必须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尚未得到警方到达现场处理之前主动选择逃离现场。
但如果当事人是为了进行伤员救援或者报警求助等合法目的才离开现场的话,就不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如果当事人在交警抵达事故现场之前并没有选择逃离现场,而是在警方处理完事故后再行逃离的情况,也同样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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