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别肇事逃逸
一、怎样判别
1.在明确意识到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仍驾驶车辆或者不顾危险选择丢弃车辆以迅速脱离事故现场;
2.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涉及的事故过程持有否定态度,坚持认为自己在此次事件中并无任何责任的态度,于是未做停留疾驰离去;
3.当人们怀疑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饮酒后或存在无驾驶等违法行为时,他们会选择向相关部门报告,但是可能因某些原因而未能积极履行在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继而放弃车辆后再次返回事故现场;
4.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但是他们却未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事,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5.在将伤者送至医院治疗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悄然离开医院;
6.在接受相关调查期间,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会选择逃避责任,选择离开现场;
7.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了现场,但是他们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们应该清楚地了解到这起事故的发生;
8.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在未得到充分赔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离开现场,并且未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同时也有证据显示他们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实况认定肇事逃逸
1.当当事人明知已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却选择驾车或者遗弃车辆以逃避事故现场的责任追究;
2.若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认为自身并无责任,因此在事故发生后,直接驾驶车辆远离事故现场;
3.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怀疑存在饮酒过量或等违法行为,即使向警方通报并等待处理,但在停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并未遵守相关规定选择返回现场;
4.当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送受伤者至医院接受治疗,但在此过程中并未及时向警方报告情况,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无故擅自离开医院;
5.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尽管为受伤者或其家庭成员提供了虚假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之后便离开了医院;
6.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选择逃逸以规避责任追究;
7.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之后,并未对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进行公开承认,然而却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应该知晓发生过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
8.经过双方之间的协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给受害方的明显不足,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未留下真实身份信息的前提下,选择强行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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