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一、事故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即视为构成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首先,当驾驶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但却选择驾车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对于事故并无责任,也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而不是驾车驶离现场;再次,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或者等违法行为,并且在报警之后,没有按照规定在现场等待处理,而是选择弃车离开现场,然后再返回的行为;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没有向警方报告的情况下就擅自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医院时故意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的行为;另外,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故意逃避调查的行为;最后,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其实是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同时,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以弥补受害方损失,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没有留下真实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强行离开现场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选择逃逸的目的,通常都是为了避免自己承担向对方支付医疗费等的民事的责任、被交警责令支付罚款的行政责任、乃至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责任。
二、肇事逃逸如何鉴定
对于之违法行为的鉴定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四个重要环节:
1.时间与主观条件;
2.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状态:即当事人在意识到已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具备刻意逃避承担法律责任之主观意图;
3.未执行法律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当事人不积极履行诸如积极救治伤员及财产保护、及时向交管机构或公安部门报告事故详情以及在事故现场等待处理等交通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各项义务;
4.特定情况下的认定标准:例如,当事人明明知晓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责任,从而驾车迅速远离事故现场;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等可疑行为,在报警后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后又返回;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但在未进行报案的前提下擅自离开医院;当事人在为伤者或家属提供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后便离开医院;当事人在接受相关调查过程中故意躲避;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应当清楚地了解到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未经协商而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真实身份信息,同时有证据显示其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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