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后该如何维权
一、对方后该如何维权
所谓的逃逸,即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而采取逃离现场的行为。
若此类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逃逸者进行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处罚款处理。
针对逃逸行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在肇事者归案之后,车辆所有人有权依据书向其提出索赔申请。
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对于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引发严重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或的惩罚;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确定对方肇事逃逸
对于酒驾肇事逃逸案件的认定,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要点:首先,行为人可能同时具备饮酒后驾车以及无驾驶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嫌疑,然而在接到警方报案之后,却未能按照规定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反而选择弃车逃离事故现场,随后又返回现场的情况;其次,行为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了医院救治,但是并没有向警方报告相关情况,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的情形;最后,行为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但是在为其或者其亲属提供虚假姓名、虚假住址以及虚假联系方式后便自行离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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