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办事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一、交警办事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乃是性质极其恶劣之交通肇事犯罪行径,此类行为往往会致使受害人生命安全遭受更为严重的伤害乃至直接致命。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应根据案件现实情况予以区别对待,施以相应的惩罚措施;若肇事者在肇事后仅导致受害人受轻微伤、轻伤或仅造成家畜死亡等较小财产损失,且逃逸行为本身并未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则该肇事者并不构成犯罪,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什么处罚标准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行为,其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逃逸行为将被认定为负有全责;其次,如若存在相关证据证实其他当事人亦存在过失行为,则有可能适当降低逃逸方的法律责任;最后,针对逃逸行为本身,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将面临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被处以15天以内的。
而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逃逸行为,则应按照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三、肇事逃逸和离开现场是一样吗
两者并非同一概念,当事人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倘若为规避潜在法律责任而主动远离事故现场并未积极开展救助伤员及财产保护工作;亦或未按照交通法规之规定,如向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事故详情以及在现场等待处理等行为,皆可被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要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等特殊原因而暂时离开现场,但其并未及时申报案件信息,此时则不应纳入肇事逃逸范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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