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一个月实际坐多久
一、醉驾判一个月实际坐多久
依照法律规定,驾驶者一旦被定罪判处一个月,其实际服刑的期限往往也恰好是一个月。
一旦做出有罪裁决且裁决正式生效,醉酒驾驶者需要按照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往相关司法机关进行报到并开始执行拘役。
若在宣判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那么这段时间将可以用来折抵刑期,即每一天的羁押都可视为一天的刑期。
因此,实际服刑的期限将会根据宣判前的羁押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最少拘留多长时间
倘若涉案人员因醉酒驾驶而被拘留,那么在调查阶段,其停留期的最短期限为七个自然日。
公安部门若认为被拘留者需提出检控,应于拘留期结束前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以便获得后者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授权。
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通常会在接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申请书后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并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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