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鉴定的
一、怎么鉴定的
对于逃逸的性质判断,具体内容如下:首先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了解当时已经发生了以及该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以逃避法律责任。
其次,从客观标准来看,行为人是否确实离开了事故现场。
再次,应当评断行为人是否切实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例如是否积极参与对受伤人员和财产的救治、是否向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上报了事件详情并在现场等待处置等。
根据实际案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均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第一种情况,当事人知晓发生交通事故,却选择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现场;第二种情况,当事人自认为自身无责,从而驾车远离事故现场;第三种情况,当事人涉嫌或等违法行为,在报警后未履行现场待命处理的义务,反而弃车离开现场后又返回;第四种情况,当事人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后,未进行报警处理便无故离开医院;第五种情况,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擅自离开;第六种情况,当事人离开现场且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足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事故发生;第七种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未经协商支付的额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且有证据显示其是被迫离开现场。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肇事逃逸是包含两种情况的,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造成了肇事行为,即造成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没有选择接受处理而逃逸,则构成了逃逸情况,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追责和处罚。
二、车祸肇事逃逸后果如何判定
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便可被判定构成肇事逃逸行为:首先,当交通事故已然发生时,交通事故当事人不仅知情,而且选择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其次,交通事故当事人坚信自身对于事故并无任何责任,因此选择驾车远离事故现场;再次,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存在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而是选择弃车离开现场,然而在离开之后又返回;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却未进行报警,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再者,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但是却故意向伤者或家属提供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最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选择逃避,甚至离开现场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应当知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另外,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同时也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他们是在强制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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