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加塞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对方加塞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对于涉及肇事逃逸事件的责任人,根据相关法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罚款。
具体的罚款金额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
被罚责任人需要在收到罚款的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缴清罚款。
若逾期未付,则从第十六日开始,每日将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如当事人仍未能履行义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关于肇事逃逸罪,它是指行为人在发生后,为了规避法律的责任追究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撞人后肇事逃逸如何赔偿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的当事人,理所当然地应该承担事故的全责。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公平公正原则,逃逸方必须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履行赔偿义务:第一步,如果发生的机动车已经购买了强制保险,以此来满足受害者的赔偿需求,那么保险将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权负责赔偿受害者的各种损失;第二步,如果肇事机动车的具体信息无法确定,或者该机动车并没有购买强制保险,甚至在事故中产生的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的抢救费、等相关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但是,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完成垫付工作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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