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与肇事逃逸罪的区别
一、肇事逃逸与肇事逃逸罪的区别
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责任而擅自逃离现场,使责任无法明确确认的行为。
而肇事逃逸罪,是指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仍故意逃跑,酿成严重后果(例如致人身受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相比而言,前者仅涉及民事、刑事或行政方面的责任问题,后者则涉及到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时,需通过现场证据、目击者陈述等方式,证实当事人的逃逸行为。
这些证据对判定其法律责任至关重要。
而在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时,除需证明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外,还须证明该行为与严重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就需要进行更全面且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罚款给谁了呢
对逃逸者的惩罚主要是两方面:行政上,也就是交通警察局会采取措施给你点颜色看看,比如罚钱、或者还可能直接把你关起来,这都是按照我们的和你犯了什么错来决定的。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逃跑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的地步,那就不是交通警察局那么简单能解决的事情了,司法机构会出面,他们可以抓人、坐牢,甚至对你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
关于罚款的问题,在我们国家,交通警察收上来的罚款最后都进了国库,用来支付国家的各种开销,而不是直接给到个人或者某个组织手里。
三、肇事逃逸怎么划分责任对方有错
依据我国相关,逃逸事件责任人可面临多种责任判定:
首先,若事故由于肇事人逃跑导致无法确认责任归属,则无论各方实际责任为何,均应认定逃逸人为全责;其次,即使事故经鉴定结论为双方均无过失(属意外),亦应由逃逸方担全责;再者,如逃逸人存在违规行为或操作失误等过错,在对方无可责之情况下,仍需负全责;最后,假设事故显示双方皆有责任,则视过错程度适量对逃逸者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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