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肇事司机逃逸
一、如何界定肇事司机逃逸
如果你做过这些,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哦!(以下是具体例子)
1.明明知道出车祸了,却开车或者丢下车跑掉;
2.觉得自己没责任,直接开走;
3.喝了酒或者没驾照,报警后不乖乖待在现场,反而跑了再回来;
4.把人送去医院后,不管不顾地消失;
5.不仅把人送医院,还故意留个假名、假地址、假电话;
6.调查期间跑路;
7.否认撞车,但有证据表明应该知道;
8.一方反悔报案,或者协商不成,赔偿不够,留下假信息,被证明是强迫离开现场。
当然啦,还有一些情况不算肇事逃逸,比如:
1.双方都同意私下解决,签好协议,留下真名、电话,结果其中一方反悔;
2.为了救人,标记好车和伤者位置,然后赶紧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之后,驾驶员选择逃逸的目的,通常都是为了避免自己承担向对方支付医疗费等的民事的责任、被交警责令支付罚款的行政责任、乃至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责任。
二、如何构成肇事逃逸
没理由跑了就是逃逸哦!刑法里说的后逃逸,意思就是出大事儿后,司机要躲起来,开着车或扔下车就跑。
如果你没理由地跑了,那就是想逃避法律责任啦。
2.跑了又不报案,也是逃逸。
如果你有机会报警却没报,或者有机会却没去,那也算是逃逸哦。
3.找人顶替?还是逃逸!如果你找人来顶替你,那就得按照逃逸处理;如果那个顶替你的人犯法了,还要追究他的呢。
4.不救人再撞一次,还是逃逸。
就算你没直接害死人,但如果因为你的不作为导致别人二次受伤甚至死亡,那你还是逃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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