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罚款如何确定责任
一、罚款如何确定责任
在突发事件中,如果当事人采取了逃逸策略,那么就很难对其进行责任判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默认所有相关责任都应由逃逸者承担。
无论是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实际责任关系如何,我们都会作出这样的判断。
换句话说,如果一起的肇事方选择了逃避责任,那么即使其他事故方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不当之处,也需要承担全责。
其次,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有一方当事人选择了逃逸,但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却是双方均无责任,也就是说这是一起,那么仍然需要由逃逸方来承担全部责任。
这是因为,尽管事故本身并非由逃逸方直接导致,但是他们的行为却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
最后,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有一方当事人选择了逃逸,并且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显示逃逸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驾驶操作失误,而另一方则没有任何过错,那么逃逸方仍需承担全责。
这是因为,逃逸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因此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可以怎么追责追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严格规定,如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避责任,那么,受害者的医疗费将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预先支付,而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负有责任的事故当事人进行追索。
该法还规定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并因此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或拘役。
如果存在肇事后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可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若逃逸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则应受到7年以上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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