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一、车祸如何认定
1.在明确了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不仅没有立即停车并报警,反而驾车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对于交通事故,部分当事人可能持有自信,主张自己对此事件并无责任,于是不顾事故现场的危险性而驾车离去;
3.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或者驾驶资格不足等嫌疑时,虽然已经向警方报案并承诺倾听处理,然而在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却重返;
4.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已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救治,却在完成该程序后不履行后续报案及等待处理的义务,擅自离开医院并再次返回到现场;
5.在民警到达医院进行调查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趁机消失,脱离了警方的视线范围;
6.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害者送至医院,但在离开前故意留下虚假的,如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7.在接受警方调查期间,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逃避,离开现场并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他们应当知晓此事件的发生;
8.经过与警方的协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支付的额明显不足以满足受害方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未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便离开现场,并且有证据显示他们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才做出这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选择逃逸的目的,通常都是为了避免自己承担向对方支付医疗费等的民事赔偿金的责任、被交警责令支付罚款的行政责任、乃至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责任。
二、城市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在案件中,倘若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三方面责任。
首先,对于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需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有充足证据表明对方也存在相应过错,此情况下,肇事方亦可适当减轻自身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果后仍选择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若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作为。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对其终身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进行记录,并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肇事逃逸属于中的加重处罚情节。
若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他将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若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将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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