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剐蹭肇事逃逸如何撤案
一、轻微剐蹭如何撤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任何已经立案的交通肇事案,只有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得以撤销案件。
通常情况下,这些条件包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为轻微等等。
在撤销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上报并经过上级领导的严格审查和批准,之后再撰写撤销案件报告。
而在检察机关处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某位被告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撤销该案件。
对于被决定撤销的案件,检察机关需要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同样地,公安机关也应对决定撤销的案件,撰写“撤销案件通知书”,并将其提交给检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方肇事逃逸如何指责车主
1.全责及免责制。
若某起事故完全是由于当事人中的一方的违规操作所引发,则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与事故并无直接因果关联的另一方而言,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主责与次责分配制度。
如果一方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而另一方或者第三方同样存在违规行为,那么主要责任人需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次要责任人或者第三方需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3.各负同等责任的原则。
倘若在中,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规行为,且情节相当,那么各方应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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