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 9 月,你必须知道的!
2020 年 9 月,信用卡逾期新规定正式实施,这些新规定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 2020 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的重点内容,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信用卡逾期新规定的重点内容
- 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发卡机构对信用卡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 量刑标准: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
- 最低还款额:发卡机构可以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 信用卡取现:每日每卡限额1 万元。
- 免息期:最长由六十天延长到六十一天。
解决方案
- 及时还款:尽量在还款日前全额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费用,如果无法全额还款,可以选择最低还款额或申请分期还款。
- 与银行协商: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可以主动与银行联系,说明情况,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 关注账单:定期查看信用卡账单,确保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准确无误。
- 合理使用信用卡:不要超出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消费。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 3 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总结
2020 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的实施,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变化,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在使用信用卡时,我们应该合理规划消费,确保按时还款,如果遇到困难,及时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我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避免陷入恶意透支的陷阱。 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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