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填表家庭成员如何写
一、离婚后孩子填表家庭成员如何写
在离婚之后,儿童在填写表格时有关家庭成员的部分应该按照实际状况进行明确填写。
通常而言,子女有权选择列举与其共同居住的父亲或者母亲为家庭成员,并需注明他们的姓名、年龄以及工作等基础信息。
如果子女与双亲之间均有联系并且需要轮流居住,那么就可以同时列出双亲的相关信息。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详述家庭成员资料时必须确保数据的可靠性以及精确性,以此防止出现不实陈述或是误导他人的情形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如何给孩子迁户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程序概述如下:首先,当事人需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并取得书;携带子女的本、出身证明文件及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至夫妻区的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出申请;第三步,向迁入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迁移证》;最后,携带《户籍迁移证》至入户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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