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样才算结案
一、发生怎么样才算结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为事实结论的陈述,并不能视为案件的最终结果或终结。
该文书可作为判定双方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且在司法程序中也可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纳。
除此之外,还需关注的是后续的赔偿调解问题。
若双方无法在交警部门组织的调解中达到共识,则可能需要诉诸法律途径进行裁决。
如果事故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他们将面临来自交警部门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行政诉讼包括交通事故认定吗
针对交通事故的裁定,公民无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进行申诉,因为这一行为并非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争议。
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当公民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时,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若当事人未能按时提交复核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且相关部门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此情况。
在提交复核申请时,必须明确注明复核的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事故的复核次数仅限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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