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会牵连家人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会牵连家人赔偿吗
关于问题,若遇无力支付情形,并不会牵涉到您的家属。
请注意,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事故的直接相关方,即当交通事故导致了损害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如有不足之处,则由负有责任的事故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这与您的亲属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联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鉴定工作,交通事故中的涉案车辆、可疑车辆以及相关的机动车及行车等证件材料将被临时扣押,扣押期间定为最长 20 天。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押期限的,必须经过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可再延长最多 20 日。
对于有能力支付但却故意拖欠或拒付急救治疗费用的当事人,扣押其车辆不得超过两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扣押期限者,须得到办案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此时的延长时间可以增加一个月。
关于交通事故中责任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时限进行:轻微事故为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一般事故为十五日内;重大、特大事故为二十日内。
若由于交通事故错综复杂而导致无法按期完成事故责任认定的,则需上报至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该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五日、十五日或二十日。
若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后三十日内,应依法做出维持原判、变更原判或撤销原判的决定。
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若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持异议,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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