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关于医疗费用的赔付,我们会依据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并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认定。
若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行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疑义,则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实其观点。
其次是的计算方式。
误工时间将依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确定。
此外,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等多项费用的赔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
二、受惊吓怎样赔偿
若被告方并未造成受害方任何形式上的伤残,则无需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的赔偿义务。
但是,如确属必要给予的情况下,其赔偿金额最多可达人民币两千元。
如果受害方自身存在过失行为,那么应当视情节轻重来适度减免其所应当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来说,在道路交通事故这一特殊事件中,当原告方的如下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有权依法向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的赔偿责任:首先,原告方的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受到实质性损害;其次,原告方的名誉权和荣誉权遭受了严重损害;最后,原告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遭到了严重侵犯。
如果由于被告方的行为导致原告方遭受了实质性的损害,且后果较为严重的话,法院应依据相关,判定被告方承担相应的,同时根据原告方的实际诉求,责令被告方向原告方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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