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走保险程序
一、交通事故怎么走保险程序
当遇到交通时,您应遵循以下保险处理流程:首先,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向其所属的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事件。
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人员财产的损失以及对受损物品进行修复和还原。
再次,根据实际情况,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最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理赔义务。
在此过程中,除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之外,我们还应该尽早通知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
这样做不仅能让保险公司知晓投保客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具体状况,同时还能从他们那里获得关于事故处理及现场保护的专业指导意见。
例如,保险公司会教导客户如何向对方协商获取事故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交通事故怎样才算结案
1.交通警察部门经过深入调查与协商后,成功协助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依法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交予各方当事人手中。
随后,双方将前往交通警察机关办理相关的结案手续。
2.若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愿意承担相应的并且愿意履行的话,也可以前往交通警察机关进行结案手续的办理。
3.交通警察部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会如实填写调解终止单交给各当事人。
同时,交通警察部门会明确告知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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