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驾驶认定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1.依据相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则视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2.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阻碍公安机关进行合法检查,从而触犯或其他犯罪行为的,将依照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进行惩罚。
3.为了保障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时的执法公正性与合法性,对查获经过以及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和抽取血样的全过程都应进行详细记录。
关于醉酒驾驶的危害性,饮酒时酒精的刺激作用会使人们感到兴奋,往往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过量饮用,而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的对外界环境的反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将会降低,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也会相应减弱。
对于酒后驾车的人员来说,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越高,发生的风险也就越大。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与之间有联系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酒醉与鉴定工伤案例确有相当紧密的联系。
举例而言,若某位劳动者在繁忙的工作日期间因饮酒过量导致在工作场所发生,那么该情形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进而无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
倘若这位劳动者在下班之后,由于醉酒驾驶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同样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该名员工仅仅是处于轻度酒醉状态,并未达到醉酒程度,那么就意味着其不符合认定工伤的否定性法定条件。
在没有醉酒的前提下,该名劳动者的工伤应得到明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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