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在此,我们为您列举了以下情况下驾驶员因某种特定行为将承担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
1.若在道路上车辆、自行车或行人发生碰撞等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均存在行为,对事故产生的主导影响较大者将被判定为主责方,而次要影响较少者则被列为次责方;
2.如果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人类步行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方面有关人员有责任报道此事,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报告,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准确揭示出来,那么负有主要责任的是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则负有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是谁都不能立即停下来处理,需要保护事发现场,才能保证事故的基本事实能被查清,这种情况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将由机动车一方负责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后续赔偿怎么赔
若发生涉及车辆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害之情形,应当优先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畴内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在此基础上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须由存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此项事故中双方皆具有过错,那么便需按照对应的过错比例进行责任分配。
当机动车已投保强制保险时,保险人也应根据此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负责赔偿;另外,在未能查明该机动车是否已投保以及其是否属于强制保险范畴,或是由于救援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畴时,被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抢救费、费等均需要支出,此时应当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款;待救助基金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将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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