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告要带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原告要带什么材料
若因交通事故而寻求以获得损害赔偿,必须向法庭提交以下各项必要资料:详细明确、条理清晰的;原告与被告相关的身份信息证明文件(或者选择等商业登记资料);由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权威性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事故证明文件;包含任何对方参与者驾驶及车辆行驶执照的资料;保险公司所颁发的保单或其承保证明的相关文件;完整全面的门诊病史记录及出院情况分析报告;以及您主张的所有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文档(例如医生开具的用于医疗治疗的发票凭证,出行费用的及病假的工资证明等等)。
另外,为了确保您可能存在的潜在伤残情况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估,建议您在提出起诉的同时向递交申请书。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规,所有的起诉状及其相关证据资料须在正式申诉时提交正本一份原件,并依被告数量相应提供副本备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不是主责怎么赔付
在通常情况下,责任分配的主次分为三七比例,也就是说主要责任方需承担总损失的70%,次要责任方则需承担剩下的30%。
这一规定的前提条件是首先由进行赔偿,若交强险无法满足全部赔偿要求的,再依据实际发生的事故责任程度来确定各自所应承担的份额。
具体而言,交强险将负责偿付所有的交强险损失;此外,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将对余额的不足部分进行补足;相应地,商业将对对方交付赔偿后仍然存在差额的那部分自身车辆损失进行支付;最后,商业车上人员保险将对对方结算完成后剩余的乙方车上人员因事故造成的受伤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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